各系(院):
根据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企部及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按照专业带头人的选拔程序,定于5月29日(周五)下午举行专业带头人选拔评审答辩会,请各位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5月29日下午14:30开始。
二、答辩地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微格教室(1#B416)。
三、答辩要求:使用PPT汇报,每人汇报限时20分钟。汇报内容:1.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2.人才培养模式;3.课程体系建设;4.专业(群)校企合作开展情况;5.聘期专业(群)建设任务目标;6.聘期重点或创新项目。
四、答辩顺序:详细安排见附件,申报人请提前10分钟到场,按时参加答辩。
五、参加人员:申报人员所在系(院)主任、专业群主任、骨干教师及相关专业群教师。
附件:专业带头人答辩顺序安排
人事处
2015年5月28日